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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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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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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生命就是一次空前绝后的奇迹。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生命都是不可复制的,所以,生命是神圣而值得敬畏的!

人类的活动从本质上说是维系生命的延续和发展,教育作为一种生命的传承,实质上是个体生命依赖教育不断提高生命质量的过程,它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是生命的和谐、充盈与圆满。

真正的教育是以生命哲学为基础的精神运动,真正的教师是拥有强烈生命意识并能将之贯彻到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

教师的生命意识,首先是尊重学生,尊重每一个生命。公平对待每一个生命,不放弃每一个生命,让每一个生命都享有完整的、愉悦的、健康的发展。

其次要关注自我的幸福体验,关注自我的生命质量,关注自我生命价值的实现,让自己在施行教育的过程中享有完整的、愉悦的、健康的生命。

第三是注重互功,注重对话,注重生命轨迹的相交,使教师和学生这两类群体生命互相交融,互相统一,互相印证。

生命意识的核心是人文精神,而人文精神形成于人类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并规范、指导和约束着人类自身的各种活动,是人类对自我的精神关怀。

生命意识和人文精神,是一个重要的教育价值尺度,失却了生命意识和人文精神的教师必不是真正的教师,失却了生命意识和人文精神的教育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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